|
政府建議成立調解中心處理金融產品銷售索償
2010-02-09
雷曼迷債事件後,政府正式建議成立調解中心,專門處理金融產品的銷售索償個案,每宗的最高索償額是五十萬元。銀行公會認為,建議有助重建公眾對銀行業的信心,但就指新機制會令銀行成本上升,又擔心會被濫用。
政府提出的金融糾紛調解中心,將會專責處理銀行、經紀行這些金融機構與消費者之間的金融服務糾紛。如果申訴成立,最高賠償額是五十萬元,而中心就會以用者自付的原則收取費用。舉例如果申索金額少過十萬元,申請索償的一方要支付五百元,金融機構就要支付五千元。政府認為收費合理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說:「銀行及經紀等只要參與有消費者的交易,是需要加入計劃成為會員,一旦出現爭議而未能在機構內解決,是會按照客戶意願,進行調解及仲裁...不需要經過昂貴冗長的訴訟程序得到調解,特徵是獨立及中立持平,費用相宜,消費者是負擔得起。」
政府相信,五十萬的索償上限,起碼可以涵蓋到八成個案,是合理的。
不過,曾經在銀行買入雷曼迷債而損手的投資者就認為,賠償額太低:「當然不夠...本身所謂仲裁員,亦是他們挑選出來...簡直以最簡單的方法,讓小額錢債或其他方式來處理。」
銀行公會就認為,設立調解中心,有助重建公眾對銀行的信心,但就相信建議會令銀行成本上升,又擔心機制會被濫用。
有學者亦相信,如何分擔成本,是各方的最大分歧:「爭議性在成本上比較大一點,因為始終會增加部分成本,尤其是成立新的組織,中間的行政成本,本身的持續性亦要考慮得到。考慮成本結構下,管治架構及可能要修改法例,亦有一段時間上的損耗。」
除了建議成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,政府又提出成立直屬證監會的投資者教育局,工作包括開設外展教育計劃,並且成立網站,保障及教育投資者權益。預計每年營運經費五千萬元。
|
|
2010-02-09 - 有 20 條新聞
- 馬鞍山約70歲婦人高處墮下壓女途人兩人同死 [本港]
- 學者指控罪無提豆腐渣工程當局或想轉移視線 [本港]
- 豐田全球回收逾43萬輛混合動力環保車 [國際]
- 馮正虎計劃周五返國 [兩岸]
- 內地農村按傳統「趁墟」辦年貨 [兩岸]
- 市場憧憬歐盟出手拯救希臘歐元低位反彈 [財經]
- 港股回升200多點扭轉過去三個交易日跌勢 [財經]
- 政府建議設中心調解金融索償銀行公會憂濫用 [財經]
- 第29屆香港電影金像獎公布提名名單 [本港]
- 政府建議成立調解中心處理金融產品銷售索償 [本港]
- 不少人買「應節」寵物迎接虎年 [本港]
- 港大民調顯示曾蔭權評分微升至51.6分 [本港]
- 曾蔭權稱已向內地部門反映香港新聞界關注 [本港]
- 皇冠汽車宣布回收全港約270部PRIUS [本港]
- 米高積遜私人醫生否認「過失殺人」 [國際]
- 採訪譚作人宣判公安與香港記者衝突 [兩岸]
- 四川維權人士譚作人判入獄五年稱要上訴 [兩岸]
- 花店表示今年情人節訂單減少 [本港]
- 商場與旅行社合作辦即日來回團吸引內地客 [本港]
- 藝人吳鎮宇疑餅店打傷人不認罪案件押後再審 [本港]
|